通过衡量公平性和效率来重新审视碳排放责任的多重核算方式:一项来自中国的研究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view》:Re-investigating the multiple accounting of carbon emission responsibility by measuring the equity and efficiency: A study from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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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28日
来源: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view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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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区域间碳贸易责任分配不公问题,本研究构建三维排放失衡贸易术语(CTT),提出动态技术-收益-能力共享责任(TBC-SR)原则,基于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分析中国省份数据,运用Dagum基尼系数和结构分解法(SDA)评估不同方法的公平性,发现上游资源省份承担过量环境成本,TBC-SR较传统方法更显著降低区域不公平。
王斌|孙翔|董展峰
广西大学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中国广西南宁530004
摘要
区域间贸易导致碳排放与经济效益之间存在显著分离,使得公平的责任分配变得复杂。现有的核算方法,如基于生产的(PBA)或基于消费的(CBA)核算,往往产生偏颇的“非黑即白”结果,忽略了各地区在技术和发展方面的差异。本研究使用中国多区域投入产出(MRIO)模型来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我们构建了一个三维排放不平衡贸易术语,以量化实物碳流动与附加值收益之间的不匹配。其次,我们提出了一种新的“技术-效益-能力共享责任”(TBC-SR)原则。与静态方法不同,TBC-SR利用动态系数将排放与生产效率、贸易效益和支付能力内在地联系起来。此外,我们使用达古姆基尼系数(Dagum Gini coefficient)系统地比较了七种核算原则的公平性,并通过结构分解分析(SDA)分析了驱动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存在严重的效益-排放不匹配现象,上游资源省份承担了不成比例的环境成本。比较分析表明,与单一标准方法相比,TBC-SR显著减少了区域不平等。SDA确定上游碳强度和下游消费规模是碳转移的主要驱动因素。本研究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个基于公平性的框架,以优化省际碳责任分配。
引言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挑战,并已获得国际共识。世界气象组织(WMO)指出,2023年全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达到了过去80万年来的最高水平,比工业化前高出151%(Kennedy等人,2024年)。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主要的碳排放国,中国的脱碳路径对全球气候议程具有深远影响(Liu等人,2022年)。为此,中国政府承诺实现“双碳”目标: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Lu等人,2024年)。这一国家承诺对构建各省份之间公平有效的减排路径带来了巨大压力,使得碳责任的公平分配成为一个关键的科学与政策问题。
传统上,碳排放(CEs)是通过基于生产的核算(PBA)来统计的,该方法将责任归属于产生排放的地理区域。虽然这种方法适用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等框架下的国家报告,但它有一个关键局限性:它忽略了区域间贸易中包含的排放。这种忽视导致了“碳泄漏”现象,即发达地区可能通过将碳密集型生产外包给欠发达地区来减少自身的排放(Davis等人,2011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基于消费的核算(CBA)作为一种重要的替代方案应运而生(Feng等人,2020年;Fry等人,2018年;Li等人,2022年;Shi等人,2019年)。通过将责任从生产者重新分配给商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CBA提供了更全面的地区真实碳足迹衡量标准。
尽管有其优点,关于如何公平分配碳责任的争论远未达成一致(Wang和Feng,2022年;Wang等人,2024年)。已经提出了多种替代原则,包括基于收入的(IBA)、基于共享的(SBA)、基于附加值的(VBA)和基于经济福利收益的(EBA)核算,每种原则都提供了独特的伦理和经济依据(Budolfson等人,2021年;He等人,2022年;Lu等人,2024年;Tian和Pang,2024年;Zhang,2015年)。然而,对现有文献的全面回顾揭示了两个关键的研究空白。首先,在统一分析框架内进行系统性的多原则比较非常有限。大多数研究倾向于支持单一原则或进行成对比较(例如,PBA与CBA或PBA/CBA与IBA)(Chen等人,2019a;Zhu等人,2023年;Zhao等人,2025年),使得政策制定者无法全面了解不同核算选择如何彻底改变省级责任和政策负担。此外,像Tian和Pang(2024年)这样的综合回顾虽然系统地列举了多种分配区域CEs责任的原则,但未能定量评估和比较它们的公平性结果,使得不同原则的相对公平性仍停留在理论讨论阶段,而非实证验证。其次,现有方法存在局限性:PBA/CBA采用“非黑即白”的规则,SBA采用简单的平均规则,IBA/VBA采用单一的分配视角,而EBA需要复杂的计算步骤。这些方法未能充分反映各地区在技术、经济收益和减排能力方面的巨大差异。为了填补这一空白,本研究进行了以下工作:
1)提出了“三维排放不平衡贸易术语”(CTT)。系统地衡量了中国各省之间贸易中的碳流动与经济收益之间的匹配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实物产品、供应侧和附加值。深入分析了中国的CEs不平衡现象。
2)应用了一个完整的评估框架。基于理论和计算,从六个不同角度(PBA、CBA、IBA、SBA、VBA和EBA)系统地测量和比较了每个省份的CEs。
3)建立并应用了一种新的原则,称为“技术-效益-能力共享责任”(TBC-SR)。通过动态因素将排放责任与生产者的技术水平、贸易链中的效益以及消费者的支付能力联系起来,旨在提供更加公平和以政策为导向的责任分配方案。
章节片段
分配贸易中嵌入的碳排放的范式
CEs核算的本质是解决空间分离问题,即生产地、消费地和收益地之间的不一致性。现有的计算系统已经从基于传统地理边界的单一责任体系转变为多责任体系,涵盖了供应链的上游和下游部分以及经济福利的分配。
研究框架
首先,本研究基于MRIO模型建立了一个基本框架,用于计算中国各省的嵌入CEs和附加值收益。提出了一种新的三维CTT指标,以量化各省之间贸易中碳流动的公平性以及涉及的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我们比较了六种现有的CEs原则,并开发了一种新的原则TBC-SR。然后,我们使用达古姆基尼系数(Dagum Gini coefficient)来评估责任的公平性。
中国各省贸易中嵌入的碳
如图3所示,从2007年到2017年,中国的总CEs持续增长(增加了3323百万吨),但增长率放缓(年均增长率为4%)(Shan等人,2018年;Shan等人,2020年)。从排放结构来看,省内排放始终占主导地位。然而,省际贸易碳的量和比例显著增加,从2007年的2222百万吨(占34.77%)增加到2017年的3672百万吨(占37.81%)(
研究的主要结论
基于对中国省际贸易中嵌入的CEs的定量测量和结构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三个主要结论:
(1)省际贸易中的环境成本与经济收益之间存在显著不平衡。使用三维排放不平衡贸易术语的分析揭示了空间上的不匹配。中国中部和西部的资源密集型省份通常表现为嵌入碳的净出口方,承担了较高的环境成本
局限性
我们承认本研究存在一些局限性,这些局限性也为未来的研究提供了方向:(i)在本研究中,我们通过结合消费和投资数据来估算人均消费。这种简化可能导致对人均消费变化贡献的高估。未来的研究可以分离这两个组成部分,以更精确和细致地分析它们对CEs的不同影响。(ii)我们的分析受到
利益冲突声明
作者声明他们没有已知的利益冲突或个人关系可能影响本文所述的工作。
致谢
资金支持:本研究得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以应对气候变化’重大项目”、[23LLZZA065]、[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72474057]、[中国广西自然科学基金 [2025GXNSFAA069995]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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