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of Family Social Work》:Relationship ideologies and cooperation among incarcerated copar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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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在押人员家庭中共同抚养(coparenting)合作难、影响儿童福祉的问题,研究者基于MFS-IP队列,采用纵向SEM分析发现:基线更高的生产性关系意识形态(relationship ideologies)显著预测9个月后双方更高的合作水平(父亲β=.119,母亲β=.085),为矫正场景下的家庭干预提供了依据。
在美国,监禁不仅意味着个人失去自由,更是一场波及整个家庭的“地震”。目前全美有超过220万人在监狱和看守所中,其中超过一半的人都是父母。当父亲或母亲被监禁,家庭结构被迫重组,孩子由留在社区的一方或其他亲属照顾,原本的养育规则、责任分配和情感连接都被打乱。在这种高压、受限且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下,共同抚养(coparenting,即父母双方为抚养孩子而进行的联合努力与协调)变得异常艰难却又至关重要。良好的共同抚养合作能够为儿童提供稳定性、可预测性以及情感支持,是保护儿童免受监禁带来的连锁负面冲击(如教育落后、行为问题、心理健康风险等)的关键屏障。然而,在监禁背景下,沟通受阻、经济压力剧增、信任下降甚至亲密伴侣暴力(IPV)风险上升,都使得共同抚养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极易破裂。
以往研究较多关注监禁对个体心理和儿童发展的影响,但对于“为什么有的在押父亲与非在押母亲仍然能维持较高水平的共同抚养合作,而有的则陷入对抗与疏离”这一机制性问题的回答仍不够充分。一个值得深入挖掘的方向是:共同抚养者内心持有的“关系意识形态”(relationship ideologies,指受文化、家庭和社会规范影响的信念体系、价值观与期望,这些认知框架会塑造个体的关系行为、互动动态与决策)是否在其中发挥了作用?换句话说,一个人是否相信“关系问题可以修复”“夫妻需要经营感情”“冲突可以建设性地沟通”,这些底层认知是否会转化为他们在受限环境下仍然愿意考虑对方感受、灵活协作、共同解决问题的行为?为回答这一问题,研究人员利用美国“监禁、育儿与伴侣关系多站点家庭研究”(Multi-site Family Study on Incarceration, Parenting, and Partnering, MFS-IP)的纵向数据,聚焦在押父亲与其非在押女性共同抚养人(多为孩子母亲或主要照料者)的二元组合,采用纵向结构方程模型(SEM)分析了基线关系意识形态是否能预测9个月后的共同抚养合作水平,并在统计模型中控制了基线合作水平、抑郁症状(CES-D)和年龄等变量,以分离出关系意识形态的独立预测效应。
主要关键技术方法:本研究为基于二次数据的观察性纵向研究。数据来源于MFS-IP数据集,该数据集在2008年12月至2014年8月期间,于美国印第安纳州、俄亥俄州、明尼苏达州、新泽西州和纽约州的矫正机构中招募在押男性(需为有8岁左右“目标子女”且在恋爱或共同抚养关系中的父亲),并对其指定的女性共同抚养人(通常为非在押)进行配对调查。核心变量包括:自变量“关系意识形态”(7个条目,0–3 Likert,部分反向计分,高分代表更“生产性”的意识形态),因变量“共同抚养合作”(2个条目,0–3 Likert,高分代表更高合作),协变量包括同一量表测量的基线合作、9项流行病学研究中心抑郁量表(CES-D)得分,以及年龄。分析采用R语言lavaan包进行最大似然估计的纵向SEM,允许双方结果变量残差协方差以处理二元数据结构,缺失值由全信息最大似然法(FIML)处理,连续预测变量做总均值中心化,模型拟合以CFI、TLI、RMSEA、SRMR评价。
研究结果
模型拟合
纵向SEM对数据拟合极佳:χ2(8)=2.54,p=0.960,CFI=1.000,TLI=1.021,RMSEA=0.000(90% CI [0.000, 0.000]),SRMR=0.008,均达到或超过常用拟合标准(CFI和TLI≥0.95,RMSEA≤0.06,SRMR≤0.08)。
关系意识形态与9个月合作
在押父亲方面,基线关系意识形态显著正向预测9个月后的共同抚养合作(β=0.119,p<0.001);非在押女性共同抚养人同样如此(β=0.085,p=0.020)。即:基线时更认同“生产性关系意识形态”的个体,9个月后报告的共同抚养合作水平更高,且该预测在控制基线合作、抑郁症状和年龄后依然成立。
协变量
基线共同抚养合作是后续合作最强的预测因子(父亲β=0.433,p<0.001;女性共同抚养人β=0.388,p<0.001),显示共同抚养合作具有一定时间稳定性。年龄对父亲呈小幅度但显著的正向预测(β=0.046,p=0.042),对女性共同抚养人不显著(β=0.009,p=0.760)。基线抑郁症状对双方9个月合作均无显著预测作用(父亲β=-0.006,p=0.786;女性共同抚养人β=-0.001,p=0.976)。模型解释力:父亲9个月合作变异的24.3%,女性共同抚养人17.6%。
结论与讨论要点
该研究表明,在监禁这一高度结构受限与情绪紧绷的家庭情境中,共同抚养者所持的关系意识形态仍与后续共同抚养合作水平存在纵向关联:更“生产性”的关系信念(如相信关系可通过努力改善、冲突可沟通、尊重差异等)预示更高合作。这一发现提示,共同抚养合作不仅由既有合作习惯(基线合作的最强预测效应)和人口因素塑造,也受到个体认知框架的影响。与此同时,抑郁症状并未在控制其他变量后显著预测合作变化,说明在共同抚养合作这一特定行为结果上,关系意识形态与既往合作轨迹可能是更核心的可干预靶点。研究进而提出临床与实践含义:在矫正环境中引入面向关系意识形态、沟通期待与共同抚养态度的支持性项目(如系统取向的婚姻与家庭治疗师MFT介入、社会工作心理社会干预、促进探视与电话联系等)有助于在结构性障碍持续存在的情况下,仍可提升共同抚养合作,从而为孩子与家庭系统提供更稳定的保护因素。研究者也指出局限,包括数据为2008–2014年、仅覆盖5个州、仅纳入在押男性与异性恋共同抚养人等,并提出未来应拓展至更近数据、更多州、在押女性、LGBTQ+人群及非传统家庭形态,并以政策与社区—矫正机构合作为方向完善支持体系。